您当前位置:首页 > 咨询新闻 > 法院天地 >巡回审判进企业 以案释法敲警钟
2021-01-18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2021年1月14日上午,清脆的法槌声在西宁市公交公司客车厂礼堂响起,由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开展的一场刑事巡回审判正在此进行。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和西宁市公交公司部分驾驶员四十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被告人段某善因酒后驾车于2016年被吊销驾驶证后仍不思悔改,于2020年11月22日0时21分许,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西和高速(19KM+200M)东兴路匝道出口时,因醉酒在驾驶室内睡着,被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从段某善的血样内检出乙醇,含量为184.3mg/100ml。
城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段某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且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依法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现正处于春运期间,为维护广大司乘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城东法院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开展巡回审判,时刻提醒驾驶员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挑战法律尊严,不断提高文明素养,过一个幸福、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刑庭 徐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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